雖然教育部明定學生跨國修課的學分比例、時間,但基於大學自主的概念,並無管控各校運行雙聯學位的方式,因此制度多元。例如,新竹交通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與美國聖路易華盛頓大學法學院簽屬「碩士雙聯」,要求學生在3年內完成跨校修課,便可取得學位;中央大學則以修課時間來安排,和美國紐約大學理工學院締結「1+2+1」學士雙聯;此外還有「2+2」學士雙聯、「3+2」學碩士雙聯、「1+1」碩士雙聯及博士雙聯等模式。

旺報【記者李侑珊╱專題報導】

《陸生三法》通過後,教育部開始推動兩岸大學簽署雙聯學位,原本的立意是,學生若取得兩校畢業資格,可同時獲得台灣與大陸的學歷證書;然而,制度雖好,卻因兩岸授予學位機關不同,學歷採認方式也不同,執行起來大不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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跨國學校 師資銜接難

元智大學國際暨兩岸事務室主任王維康則說,大陸規定台灣學生若要「登陸」讀雙聯學位,必須在大陸參加碩士統考,但多數台生認為準備過程繁複,興趣缺缺,就算修完所有課程,頂多只能取得「學位證」;相較之下,陸生只需向所屬學校提出申請,並提供相關資料,即可來台讀雙聯學位,取得台灣的文憑。

是一種國際學術交流模式,意指兩所跨國大學的校、院、系任何一級行政體系,雙方簽屬合作協定,學生可跨校研修學分,在完成雙聯學位之學程後,即可同時獲得兩所大學獨立授予,且受兩校承認的學位。(李侑珊)

教部推兩岸雙聯學位 執行不易 信貸

雙聯學位深具優勢,學生不僅能出國累積異國人脈與拓寬視野,且無一般留學的風險,不需擔心申請學校品質與環境優劣;但雙聯學位涉及跨國的兩間學校、系所,課程與師資銜接不易,再加上兩岸目前尚存學歷認證的「政治問題」。

尚在推敲 合作意願

教育部推行兩岸大學簽署雙聯學制,行之有年,還在2011年設定每年修課1千人為上限,如今國內僅約20所大學與47所大陸高等院校簽訂合作協議,達成的合作案雖有113件,但實際運作的學校很少;像「頂大」新竹交大,雖已和6所頂尖陸校簽訂雙聯學位,尚在推敲雙方系所合作意願階段,並無學生報讀。

教育部國際及兩岸教育司專門委員劉智敏指出,台灣採認的大陸學信用貸款歷僅限129所大陸高等院校,若取得這些學校以外的文憑,教育部一律不承認;而大陸學歷認證為「雙證制」,學生須取得「畢業證」和「學位證」才能畢業,但「畢業證」需通過大陸入學考試,如碩士統考,經官方註冊登記才能頒發,完成學業經認可後,由學校發給「學位證」。

雙聯學位在台灣並非企業貸款新事物。教育部在2004年頒布《國內大學校院與國外大專校院辦理雙聯學制實施要點》,便車貸規定辦理雙聯學位的國外學校,必須是「國外當地有關權責機關或專業團體認可、並經駐外單位查證屬實的大專校院」;習修雙聯學位的學生,在國內的「母校」修業年限「至少須滿2年」,再出國赴對方學校研修剩下學分且成績及格者,符合雙方畢業規定,才能拿到雙聯學位。

小 靈 通雙聯學位

且教育部公告的《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》也明文規定,申請人在獲頒學位的兩所大學,研修的學分數應各達總學分的1/3以上;滿足以上的條件,教育部才能採認雙聯學位。

內容來自YAHOO新聞

新聞來源https://tw.news.yahoo.com/教部推兩岸雙聯學位-執行不易-215006340--finance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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